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审阅建设单位提供的以下资料: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全l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
2、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3、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4、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房屋情况等。
5、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建筑物拆除按拆除范围搭设闭钢管架,外加彩钢板或彩条布封闭。
7、清理被拆除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拆除
1.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规模,按照现行国家l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拆除工程应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从事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拆除工程。拆除设计人员应具备承担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拆除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拆除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4.运输拆除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5.拆除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审批。严禁同室保管与拆除器材无关的物品。
6.拆除器材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静力破碎
1.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
2.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3.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4.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5.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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